传媒业作为社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,其在沟通情况、提供信息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社会的发展使得传媒业不断更新自己的传播方式、转变传播理念,从而更好地适应科技革新的大环境,更好地在社会系统中立足。
人工智能已经跳出了其原本所属的计算机科学分支,涉及到其他领域,包括新闻传播领域。人工智能在传媒业中的应用为这一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。
一、人工智能进入传媒业带来的变化
(一)传播结构上的变化
人工智能进入传媒业,促成了智能和人工的结合。人工智能在媒体行业的应用大大提升了新闻采编活动的效率。在一些重要且复杂的新闻采写中,对于大量数据的抓取和整理,人工智能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。机器人写作就是典型代表,它可以从庞大的数据网络中快速精准的抓取内容数据。
目前这一方式已经在财经和体育新闻中得到充分运用。很多人担心人工智能会抢了记者的饭碗,使人类编辑逐渐边缘化,但从目前的经验来看,这样的担心毫无必要。美联社已经开始使用自动生成文章技术,用AI写程式化的新闻稿件可以十分高效,同时在人工智能的帮助下记者节省了20%的编写时间,让记者编辑们得以充分策划更优质的报道。
对于媒体工作者而言,自动生成技术使得他们能够从枯燥烦琐的基层工作中解放了出来,将更多精力投入调查性报道、深度报道或是更有价值的新闻中。智能与人工之间一深一快的协作,使得新闻采编工作更加快速便捷和有效率,从而提高新闻稿件的特色和质量。
智能人工相结合的优势不仅体现在新闻采编领域,还体现在新闻播报方面,AI主播的出现创新了新闻播报人员的结构,缩减了新闻报道成本。就我国新闻节目的现实情况而言,高级严肃一直是它的主论调,新闻节目素来以个人或男女搭档的方式进行信息的播报,AI主播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固有模式,使得播音员主持人的人员构成灵活有弹性,与人工主播的搭档创新了新闻播报的方式。
同时由AI主播担任新闻播音员,可以使受众耳目一新,获得新鲜感,智能与人工的结合,在新闻业务应用中擦出新的火花,两者分各有方、各适其宜、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,为传媒业带来了传播结构上的变化。
(2) 传播技术上的变化
机器人写作同样也反映了媒体技术上的改变。就新闻生产来说,人工智能使新闻生产模式得以改变,新闻内容生产向用户生产+专业生产转变。新的生产模式得到广泛运用。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大量数据进行采集、分析和判断,然后通过已设程序对简单且固定的内容进行新闻生产,例如腾讯的Dreamwriter和新华社的快笔小新。快笔小新的编稿流程包括三个环节:
一是采集清洗。对数据进行采集和清洗整理;二是计算分析。设计相关的应用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;三是模块匹配。将分析计算出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模块生成稿件。
除了内容生成,技术的更新使新闻分发也更具个性化和定制化,人工智能的发展使用户画像描述更加精准,个性化内容推送得以应用。通过算法推荐收集大众数据信息,对数据进行挖掘判断,分析大众对不同行新闻内容的兴趣和偏好,从而推送给大众所喜爱的内容,使新闻的接收更为精准。
(三)传播理念上的变化
新闻采编人员作为新闻生产传播过程的主导人员,其在新闻业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。从新闻的采集—写作—编辑,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采编人员的筛选和把关,编辑人员的工作任务量大,业务繁重。随着人工智能的出现,机器写作为新闻采编人员分担了大量基础复杂的工作,为新闻工作者减轻了负担,将他们从繁琐重复的基层信息中”解放”出来。
但新技术的出现,也给采编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,尽管机器人写作等技术在某种程度上解放了新闻工作者,但我们应该意识到,新闻工作者已经开始产生被替代的危机感。初级工作的被替代,意味着新闻工作者要在高级工作上投入更多精力,基层工作的解放意味着新闻工作者要在创造性工作上下功夫,因此新闻从业人员的理念正在进行转变,新闻工作者不再是新闻行业唯一的劳动力,其不可替代性也渐渐地被削弱,只有增强其精细、深度报道的本领,发挥人类智慧的优势,才能使地位得以巩固。
同时,对于传统媒体新闻从业人员来说,在人工智能时代,媒体需要的是全能型人才,以前记者负责采访,编辑负责编辑的传统理念被逐渐改变,新闻从业人员不仅仅要掌握新闻采写编的技能,还要掌握对数据的识别、鉴别、挖掘、运用的能力,因此在未来的媒体格局中,新闻从业人员的角色转变和提升是重要的一环。
二、人工智能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
人工智能技术如今已经渗透传媒业的方方面面,写作阶段的机器人写作,资讯推荐类的新闻分发平台,主流媒体采用的VR、AR等虚拟现实沉浸式新闻,都能看到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广泛应用。但技术具有两面性,它在广泛应用于一个行业并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,其消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。在人工智能备受推崇的新媒体时代,认识到其存在的伦理和法律问题至关重要。
(一)机器人写作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
机器人写作包括三个环节,分别是信息抓取、信息处理和信息输出,在这个流程中存在着一个风险,那就是网络提取的信息是否正确、是否客观不带偏见、内容是否侵犯到用户的隐私,人工智能所生成的新闻大多由编码完成,同时也会采集到互联网中的内容,对于隐藏的侵权等问题机器无法识别,这是围绕及其写作的第一个问题。
另一个是针对新闻版权的归属问题,人工智能进入媒体行业,新闻生产的主体不再仅仅是人,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理应严肃对待。对于生成的稿件,读者并不能够分清哪些是人类记者撰写,哪些是出自机器人之手。此外,机器写作也要确定谁是写作主体,如果主体是机器人,那么新闻版权应该归属哪一方?针对这些问题,要及时完善伦理和法律制度,尽可能地规范机器写作中可能存在的新闻失范问题。
(二)算法推荐可能带来的伦理和法律问题
大多数的新闻聚合平台都会根据新闻的热度来进行推荐。在缺乏把关人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把关的情况下,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低俗内容被推荐给用户的情形,甚至形成”内容下降的螺旋”现象。算法推荐中的”协同过滤”根据用户个人的历史浏览偏好,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,从而推送更多的相关信息。偏好信息的推送使用户很容易掉入”信息茧房”中,用户只关注自己喜好的信息,被窄化的信息所迷惑,同质化信息所包围,失去对整个环境的客观判断。如果人人掉入如此茧房中,那么对于社会意见共识的形成会带来困难。
(三)沉浸式新闻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
VR新闻已经成为各媒体创新竞争的一大关键。VR新闻不仅给人的感官带来一定的享受,还能使受众置身新闻当中,如临其境,获得更深切的体验,但虚拟现实新闻可能对新闻的客观性构成挑战,在VR新闻中,用户凭借自己的意志决定新闻的走向,制作者对用户的思路不能进行控制。
如果制作者事先对故事的情节进行预设和安排,那么用户看到的内容是带有制作者偏好的内容,对其本身的客观性形成挑战。同时,VR新闻的沉浸式容易使用户形成”看到的即是真实的”错觉,放大偏见的影响。VR新闻在给人以沉浸式感官的同时,可能会引起用户体验后的沉迷,一段时间内无法从中走出来。
3、 写在最后
智媒时代已经到来,面对新技术,它带给我们的机遇和挑战是同时存在的。人工智能已经渗透到新闻传播行业的各个方面,其技术水平有限,所以未来还有待优化。人工智能技术是人类的一大进步,若要将其应用好,建立良好的传播体系和媒体生态圈,我们还需以乐观而理智的心态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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